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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驰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05

   为加强律所专业化建设,提升律师刑事辩护能力,促进青年律师了解刑事审判流程,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22日下午举办“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声驰所管委会成员、主任金颖代表管委会向模拟法庭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声驰所管委会成员、执行主任翟钦蕊公布荣获“最佳风采奖”称号的律师名单。声驰所管委会成员、党支部书记马永光分享庭审心得体会。声驰所律师,行政部和品宣部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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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法庭审理的“王静、李二涉嫌集资诈骗案”,是以本所刑事办案团队办理的真实案例为蓝本改编而成的,具有一定的实战性和专业性。参加庭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均由本所律师担任,他们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充分彰显了声驰人“对每一个案件负责,用专业守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整个模拟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全程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三个程序。在每个程序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按照合议庭的要求完整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非常具有观赏性和可观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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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08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长安市信天资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号称“信天资本公司与甘肃某公司合作经营运营项目,大量甘肃司机个人借钱购买大客车并且会定期返还本息”,并包装了年化收益8%至18%的理财产品对外进行宣传销售,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债权咨询服务协议》。所吸纳资金大部分打入王静个人账户,之后进行“债权匹配”,并以个人名义与投资客户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转让给客户,信天公司并承诺返本付息。2018年3月,信天资本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投资人款项。

   案发后长安市公安机关将信天资本公司人员王静等高管查获归案,负责销售、运营的副总经理李二等人先后投案自首。经查,信天资本公司无实质经营项目,甘肃项目及信天公司以“王静个人债权”为名义所投资的项目完全系虚构。公诉机关指控王静、李二(其他人另案处理)虚构投资项目,向多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余元,构成集资诈骗罪,于2020年1月向长安市中级法院提公诉。

  案件焦点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导下,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询问等环节,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王静是否构成犯罪;

              2.王静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李二当庭的自我辩护情况是否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标准。

          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从多角度进行了辩论,现场气氛十分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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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清晰地展现了本案案发经过,通过出示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本案的指控事实,并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逐一予以回应。作为被告人的王静和李二,在接受辩护人、公诉人发问的过程中,向法庭阐述了本案的相关事实,准确、充分地说明了本案证据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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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辩论环节,三位公诉人向合议庭阐述了本案的公诉意见,指控被告人李二、王静构成集资诈骗罪,具体包括:王静、李二(其他人另案处理)虚构项目,向多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共9亿余元,其中向被害人邓伦等600余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余元。上述集资款项部分用于返还集资本息,部分用于支付员工工资、房租、广告宣传费用等支出,另有大部分集资款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授意李二现金支取,去向不明,至案发已造成资金缺口人民币一亿余元。被告人王静及辩护律师则围绕本案焦点,结合王静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及在犯罪中的作用,对王静不构成犯罪的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表明假使王静构成犯罪,也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二的辩护律师则充分地发挥了辩护人的独立辩护权,针对李二的犯罪情节进行了辩论,同时还对李二具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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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庭审结束后,金颖、翟钦蕊、马永光先后对本场模拟法庭做出了精彩的点评。根据大家现场投票,辩护人胡啸天律师、饰演被告人王静的易晓莉律师最终荣获“最佳风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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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将以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为契机,不定期开展这样有高度、有深度、有特色的业务交流活动,不断为律师搭建展现专业水平、提升专业技能的实战平台,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律师专业化发展之路,用心用情用力打造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合伙制律所;我们将携起手来紧密相连、互帮互助、共同发展,一起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一起共建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