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驰劳委会成功举办“全面解析劳动合同解除 专业助力企业合规管理”主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9-25
金风送爽,收获之秋。9月22日,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委员会主办的“全面解析劳动合同解除 助力企业合规管理”主题研讨会,在声驰律所27层多功能厅成功举办。会议聚焦劳动合同解除与企业合规管理全方面,特邀八家知名律所、十六位专业嘉宾,分四大议题进行专业研讨,来自所内、外七百余人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参会。
会议伊始,金颖主任首先对莅临研讨会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金颖指出,本次研讨会是声驰培训制度推出后的第二次大型活动,对于所内律师队伍培养以及卓越法律人才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研讨会的举办进一步推动声驰专业化建设,为正在筹备中的声驰学术委员会提供有力的支撑。
随后,声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刘伟律师就本次研讨会邀请的各位嘉宾、研讨会主要目的、选题思路等方面为大家做出介绍。刘伟律师表示,声驰劳委会成立至今,始终秉持在劳动法业务领域有所精进,与所内、外同仁及客户共同受益的主旨开展多次活动,也期待此次能够为大家带来新的启发,并对各方一直以来对劳委会活动的支持致以诚挚谢意。
以会议为契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委员会为新任执行主任李真律师,秘书长孙路路律师举行了聘任仪式。
01 纵观
研讨会上,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金乔逸律师对话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张益先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赵儒律师、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宋超律师,聚焦《劳动合同法》,围绕劳动合同解除类型概览,对劳动合同解除分有的具体类型进行深入探讨。
律师们解析到,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依法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仅在试用期未缴纳,而在转正后为员工缴纳了社保,或者仅是缴费基数较低,均不适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未缴纳公积金亦不适用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02 探析
目前,大部分劳动争议均系劳动合同解除引发,作为《劳动法》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部分,劳动合同极具重要意义。针对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依据及注意事项等问题,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方张强律师对话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王姣姣律师、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倪乐律师。各位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实务中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进行详尽论述。
论述间律师表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既要合法,也要合理。即使劳动关系解除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在实践中,企业若处理不好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也极易引发劳动纠纷。
03 厘定
探讨中,律师们认为劳动纠纷不仅易出现在劳动关系解除的过程中,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仍有诸多需要关注的事项。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陈律资律师对话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杜向杰律师、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章敏律师,以N、N+1、2N等易混概念辨析及计算方式详解为主题,从劳动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果方面,为大家分享了在实务过程中普遍比较关心的补偿和赔偿问题。
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后,补偿金如何计算等问题,律师阐明,一方面需要确定计算基数,另一方面需要考虑计算基数的三倍封顶限制。在计算基数确定中,N是经济补偿金,同时具有另一层含义指的是工作年限,作为经济补偿金的N是多少钱,需以作为工作年限的N乘以具体的一个计算基数,而这个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则根据员工至离职前12个月的税前平均工资来计算。
04 破局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是劳动者基于违法解除救济的一个选择权,对于企业来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应对方略的研究亦不可忽略。在研讨会最后,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兰睿哲律师对话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胡洁律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毕晓旬律师、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李真律师,关于什么样劳动者会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对方略等展开研析。
该组律师通过多个经典案例,详细剖析关键信息,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拓展解读。律师们总结到,作为企业,考虑破解员工主张继续履行,可以从主观、客观两方面寻找一些突破口。主观方面不能继续履行,可考虑双方是否已存在剧烈矛盾,不利于日后工作的继续开展;客观方面,用人单位的岗位是否存在不可替代性、员工是否找到其他工作等也可作为应对点。
本次研讨会从法律和实务出发双向剖析,有针对性地解析了劳动合同解除多方面问题,整场内容详实、气氛活跃,思想碰撞激烈。不仅加强了律师行业间沟通交流,加深所内律师对劳动法的深刻理解,更为律所专业化建设打牢了基础,促进声驰律师专业化队伍培育。未来,声驰劳委会将持续开展形式丰富的专业活动,为劳动法业务研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