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秉持“严谨专业、勤勉尽责、诚信尚法”服务宗旨

马一萌 律师

业务领域:征地拆迁、企业厂房拆迁、公房征收腾退、宅基地拆迁、行政诉讼

执业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工作经历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深耕法律服务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专业能力过硬和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擅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征地拆迁、行政处罚、集体土地征收等法律业务,精通行政拆迁法律法规、熟知各地区的补偿政策与标准。 严谨理性、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

经典案例

  • 北京丰台区陈先生承租村委会十余亩土地,在其上修建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王佐镇政府以违建为由,责令其拆除,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通过行政复议,王佐镇人民政府主动撤销《通知书》,为委托人保住了房屋;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代理林女士与高岭镇政府协商安置补偿,通过诉讼与谈判有效结合,补偿数额提高数倍;
  • 四川雅安水电站因修建公路面临征收,通过发送律师函、行政复议等程序,不仅为当事人提高补偿方案,而且为当事人争取到修路完成后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权;
  • 河南周口李先生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行政机关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经法院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为委托人争取到赔偿款项260余万元;
  • 云南大理祥云镇“关于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业项目用地征收项目”,祥云镇自然资源局以违法建筑为由强行拆除马先生房屋,经法院判决,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阿特斯道路工程项目,代理张女士与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补偿标准提高60余万元;
  • 天津西青区吕先生房屋《限期拆除决定书》案,行政机关在未经法定调查程序的前提下责令委托人限期拆除房屋,通过行政复议,确认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决定书》,为委托人保住了房屋;
  •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万新街道违法赔偿案件,代理吴先生与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国家赔偿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赔偿款;
  • 北京市朝阳区马先生承租的单位公房,因交通管理局办公楼项目拆迁,通过律师代理,最终取得了理想的补偿,补偿金额提高了近十倍;
  • 轨道交通昌平线工程建设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工作,X公司承租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之内。由于工期较紧,镇政府未经合法手续强制拆除了该房屋,最后通过发律师函、行政立案、协商等,委托人最终获得三百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 陕西汉中望江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谈判,安置补偿金额提高三倍;
  • 山东烟台集体土地征收征收,代理周先生、呼先生与蓬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案件,均获得了满意的安置补偿;
  • 江苏连云港尹先生建造的房屋,镇政府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拆除了该房屋,通过行政诉讼,法院认定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浙江温州金乡镇村委会,在本村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村土地,确权登记在镇政府名下,通过调取信息公开、谈判,找到确权登记时的违法问题,为村民争取到补偿款项;
  • 秦皇岛海港区“关于服务里二期(服务里片区项目)”征收项目,代理X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征收项目中与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的纠纷案件,补偿款项提高五百余万元;
  • 山东青岛崂山区综合执法局,为加快征收项目进度,在夜间执法,强制拆除李女士房屋,起诉至法院,最终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