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刘伟、李真律师分别接受《法治日报》《生命时报》记者采访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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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
想做外卖骑手却掉进“租车陷阱”,入职时称高收益免费租车,退租则遭收取高额违约金。近期,我所刘伟律师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就外卖骑手落入“租车陷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刘伟律师回答记者,落入“租车陷阱”最后都或多或少都赔偿了违约金,是因为签了相关合同,不利的地方在合同上没有展示,维权起来十分困难。实践中若书面合同与口头约定不一致,一般以书面合同为准。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相关条款。若书面合同载明的内容与对方口头承诺的内容不一致,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相关条款。租车时也需注意租金、期限、违约金等数额的约定,防止面临每期租金数额看起来很低,但经过整个期限后总额却远超租赁物价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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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律师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
近段时间,我所李真律师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解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网络直播间保健品虚假宣传、宠物“免费领养”套路以及食品包装生产日期难找等多种民生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分析。
在采访中,李真律师表明,直播中夸大产品功效、将保健品吹嘘成“神药”的行为是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其作出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消费者除了维护自身的财产利益,对于使用后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的也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
对于宠物“免费领养”套路和食品包装生产日期难找相关问题,李真律师建议具有宠物领养意向的朋友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机构,谨慎签订书面协议,理性领养,不盲目、不冲动,避免陷入宠物领养陷阱;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中,对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有相应规定。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的过程中,可以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遇到问题积极反映,权益受损时要勇于依据法律合理维权。作为生产厂家,需要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对自身生产提出标准和要求,自觉标清生产日期、保质期,不要试图通过一些模糊性的行为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