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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员律师立法建议被采纳

发布时间:2024-11-04

           在推动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中,声驰律所的党员律师一直主动作为、积极献言献策,为立法工作贡献声驰的法治智慧。近日,我所俞博律师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提出两份立法建议,其中多条立法建议被采纳。上述两份法律文件目前已经由宁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俞博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具体规定、宁夏奶产业发展的实际现状和个人对生活体验的思考等,从立法条文的适用范围界定、奶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防疫现代化建设、动物疫情监测与结果反馈的有效性程序保障、消费者在乳产品消费中的合法权益保护、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的兜底条款设置等方面提出6条立法建议,4000余字的建议文本说理充分,6条立法建议最终被采纳4条,并最终促成法律文件中法律文本体系的完善和立法内容的充实。

          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俞博律师综合其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普法宣传中收集到的居民广泛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和异议点,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源头管理责任、保障非机动车道路正常通行、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消防安全、行政处罚的实质区分和法律文本中的语词区分使用等角度分述个人观点,形成了3000余字立法建议,最终上述建议促进了立法的语词统一性,也在立法中回应了群众诉求,法律文件在消防安全、非机动车道路权益保障、行政处罚事由区分和法律文本规范用词等方面都相应进行了调整。

         作为中共声驰律所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俞博律师提出的立法建议涉及农业发展、消防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型政府建设等多个方面,不仅具有专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也透露着新时代青年党员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关注与责任担当。彰显了声驰律所“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的发展理念,也是对声驰律所党总支引领青年党员立足专业、服务社会的生动诠释。

         立法建议被相关机关采纳并最终体现到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文件中是对律师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律师群体参与立法工作的高度肯定。声驰律所致力于青年律师教育和培养,未来将继续鼓励支持青年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为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