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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之力守护居民安全——安江萨仁律师代理侵权责任纠纷案获北京高院权威推送

发布时间:2025-03-24

       湿滑路面结成的薄冰给小区居民出行带来部分安全隐患,小区居民若因此受伤,责任应如何界定?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张霖杰律师团队安江萨仁律师代理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因典型示范意义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推送。本案通过精准法律论证与证据梳理,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更明确了物业公司在极端天气下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参考。

案件回顾

       冬日李女士在小区单元门口台阶处因冰面滑倒,导致胫骨、腓骨及踝关节骨折,经鉴定需长期护理、营养支持与误工休养。监控显示,事故源于A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清晨作业时将拖把积水遗洒路面,未及时清理导致结冰。李女士主张A物业公司及其委托的安保管理方B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两被告均辩称已尽管理义务,认为李女士自身疏忽系主因。

律师办案

       案发后,李女士维权受阻遭遇各方责任推诿,决定委托声驰律师帮其维权。我所安江萨仁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厘清责任主体。安江律师从证据、法律适用、责任比例抗辩等方面着手,力争为李女士拿到应有赔偿。

      证据重构:核对监控视频,锁定保洁人员洒水结冰的完整过程,强化因果关系;

      法律适用:紧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用人单位责任与安全保障义务的竞合关系;

      责任比例抗辩:通过气象记录、行业标准等证据,论证两被告管理过失与李女士自身注意的边界,平衡公平原则。

案件结果

      在律师努力下,丰台法院综合考虑事故发生时天气及道路情况、冰面的位置及形成原因,最终判定李女士所受损失,由A物业公司直接遗洒积水导致风险承担50%责任;B公司隐患排查不及时承担30%责任;李女士未尽审慎注意义务自担20%责任。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现已履行完毕。 

律师小结

       冬日路滑,安全无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确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完善气象预警响应机制,对冬日低温可能引发的"冰面再生"隐患进行专业预判;除常规清扫外,须在易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铺设防滑垫等补充措施,建立每两小时隐患巡查台账。居民作为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更需注意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与自身注意义务的平衡,行走时主动避让未清理区域,若遇损伤应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拍照录像、寻找目击证人),及时就医并保存诊疗记录,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观点仅是作者本人对相关法律的一般解读,不可视为声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相关法律咨询或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欢迎与声驰所联系。